清晨的阳光洒进检察院,为这栋肩负着党的信任、承载着人民的期盼的办公楼镀上璀璨的光芒,照耀着猎猎飘扬的旗帜,照亮着每一个个忙碌的身影,见证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各小组校验一下自己组的案卡,有问题的及时修改。”“这个案子明天到期,抓紧时间再核对一遍审查报告。”“下午两点咱们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商讨最近的疑难案件,各检察官准备好汇报材料。”“这个嫌疑人认罪不认罚,还是得再继续做工作”......我在检察院一天的工作,就在这样紧张但和谐的工作氛围中,拉开了序幕。
检察守护正义
五年前的我带着对检察工作无限的敬畏和畅想进入双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的每一天,我都能感受到各项工作无一不在践行着: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源源不断的案件逐件依法办理,繁繁复复的文书逐人按时送达,层层叠叠的卷宗逐页仔细审查,密密麻麻的笔录逐份比对归纳,千千万万的问题逐个耐心解答。检察干警从不因案件多而敷衍塞责,也从不因卷宗厚而抵触退缩,躲过一个个“糖衣炮弹”,智斗一个个狡猾罪犯,用坚毅和执着守护公平和正义。一份份全面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完善证据体系,一场场紧锣密鼓的案件研讨会议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一个个挑灯夜战的夜晚保障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审结。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不法分子得到法律制裁,被害人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而所有的辛苦和忙碌从不外示,唯留一份起诉书、不起诉书向案件当事人将公正无声传达。五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我已记不清制发了多少份文书、去过了多少次看守所、完成了多少字的审查报告、加过多长时间的班,只记得罪恶得到审判时内心的畅快,只记得被害人权益得到保障后那感谢的目光......
检察护“未”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自觉肩负起了重要责任。犹记得在协助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由于侦查机关调取的客观证据较少,嫌疑人小光的供述与被害人小可的陈述差别较大,小光在检察机关讯问时又出现了翻供情况,审查过程一度出现僵局。“既然人说的话有矛盾,那就让客观证据说话。”检察官立即联系侦查人员,出具书面补充侦查提纲,补充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小可的日记本、小光的从业情况和前科劣迹情况等客观证据数条,将当事人双方笔录内容对照案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去伪;查阅案发前后小可的日记内容,分析小可的主观心态和认识程度,排除诬告陷害可能。检察官通过梳理各证人对小可案发后各项表现的描述,分析在案各项客观证据,构建了以小可的陈述为主的证据体系。最终,经审查认定小光具有犯罪事实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小光作出有罪判决。
嫌疑人得到法律制裁并不代表案结事了,小可内心的创伤、未来的求学之路、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问题依旧亟需解决。检察官对小可进行心理疏导,缓解了小可紧张、焦虑的情绪。同时又委托国家心理咨询师对小可进行心理测评,增进了小可的判断与选择能力,促使其走出心理阴影。小可父母均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条件本就困难,又因此案遭受经济损失。为降低案件对小可家庭经济的负面影响,检察官为小可申请了司法救助,帮助小可走出困境。为保障小可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检察官多方协调,帮助联系学校、递交小可信息材料。最终,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小可成功进入北京某中学就读。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小可也顺利走出了案后阴影,开启了新的生活。小可及其父母脸上洋溢的笑脸是一切工作最闪耀的勋功章。
检察为民所向
防之于未荫,治之于未乱。如何降低犯罪率?如何提升群众防范不法侵害意识?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普法宣传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双滦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组建了“双滦检述”法治宣传队,针对在案件中发现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结合群众们的法治需求,精心准备普法课程,贴心准备普法宣传产品。在这五年里,我看到检察干警们步入一所所校园、踏入一个个村庄和社区,带来一堂又一堂生动具体的法治课程。他们慷慨激昂地向群众们讲述普通人身上的法治故事,讲授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用心记录群众需求。无论是群众活动广场还是学校活动礼堂,都是他们普法宣传的“主战场”。线下宣传如火如荼开展,线上普法更是不遑多让。为使普法宣传覆盖面更广,检察干警制作“捂好钱袋子 守住幸福家”、“谨防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多部主题宣传微视频、微动漫,联合教体局、妇联、团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部门共同利用多媒体宣传途径,开展线上宣传,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也让群众能够时刻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检察人砥砺前行
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选择了从检的道路,就要担得起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底线,不畏艰险,不惧挑战,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以温暖柔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新的蓝图已经徐徐展开,此时芳华待灼,势必砥砺深耕,新时代的检察人们都势必用青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铸就不朽检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