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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力 筑牢未成年人文身“防火墙”——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活动
时间:2023-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些年,文身“低龄化”趋势明显,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时常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情况。为持续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范文身行业经营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近日,双滦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河北省人大代表鲍守坤,联合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活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走访辖区内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过程中,走访人员通过查看门店营业许可证、核查文身登记册及文身协议书,检查门店卫生及功能区划分等情况细查门店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经检查发现,部分门店存在未严格划分文身区、文身器具未经严格消毒、未留取接受文身者的身份核查信息等情况。主管部门当场告知经营者及时整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告知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后果,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务必做好接受文身者身份信息核查工作,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为进一步警示经营者、预防未成年人文身,走访人员在文身店明显处张贴未成年人远离文身海报,并向经营者发放《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和宣传手册。



随后,走访人员前往辖区内学校、社区进行宣传,实地了解未成年人文身情况。向未成年人、教师、家长讲解未成年人文身对于升学、生活和就业的影响,以及对于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帮助未成年人、教师、家长了解未成年人远离文身的重要意义。同时走访人员在学校、社区明显处张贴海报,警醒未成年人不要文身。


此次活动是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活动后的又一次多方位的走访活动,对营造规范、良好的文身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文身经营者、未成年人、家长、教师对于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的认识。在下一步工作中,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间的协作,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文身联防联治工作,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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