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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7-06-01  作者:  新闻来源:双滦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526日上午,双滦区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统一安排,以观看专题片、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成功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辖区市级人大代表、市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的相关负责人及师生代表等13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双滦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山致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介绍了近四年来双滦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各位受邀嘉宾观看了未检工作专题片,参观了未检办案工作区、检委会多功能会议室、案件管理中心、控申信访接待室、自侦办案警务区等工作场所。通过介绍、观看、参观等活动,受邀嘉宾对检察院的办公环境、办案流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干警精神面貌等都有了深入了解,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座谈交流中,代表委员等嘉宾们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对双滦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及“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开展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学校、共青团、妇联、社区等部门的联调联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扩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效性;二是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频发且危害后果触目惊心的现实状况,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活化丰富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学校对接,送法进校园法律巡讲应常态化、长效化,同时针对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缺失的主要责任情形,将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到社区,给家长上法制巡讲课,使法律宣传教育内容更加有针对性,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为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发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针对众多校园欺凌事件多属于治安案件的情形,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通过进一步发挥职能加强法律监督作用,使公安机关重视校园治安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及时惩治校园欺凌事件,起到预防、警示教育作用。 

  最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军表态:感谢代表委员等受邀嘉宾对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院党组将进行专题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通过认真梳理分析,逐项抓好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为平安双滦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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