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检察新闻 |检务公开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以案说法 | 检察文化 | 图说检察 |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职能
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职能
时间:2018-03-01  作者:  新闻来源:双滦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举报电话
新浪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专访最高检张雪樵:要把独创的公益诉讼做成世界司法文明的典范
专访最高检张雪樵:要把独创...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路7号 电话:0314-430298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