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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2  作者:  新闻来源:双滦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承德市双滦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 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有效、持续健康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强化民生检务,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社会稳定。抓实涉检信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进一步加大涉检信访案件集中化解力度,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各项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带案约访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为群众热心提供法律咨询,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7人次,均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为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坚持监督端口前移,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打击企业非法排放、非法占地等问题为重点,加大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执法部门监督力度,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人,提起公诉35人,追诉漏犯2人,立案监督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检察公益诉讼立案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保障重点项目。以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为平台,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承钢“钒钛高强冷轧板项目”建设,推进检察室与冷轧公司“检企共建”,积极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把关,经验做法被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争先创优项目”,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服务保障“中铁伊水新城项目”,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对招投标把关,促进中铁项目顺利落地;服务保障“绿地科技城项目”,深入一线为项目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见》,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双滦区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见》,切实将法律宣传、法律服务、风险防控、法律监督等工作落到实处。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严厉打击涉嫌扶贫领域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44人,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明显。同时,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干警深入到帮扶村调研,走进困难群众家中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较好完成了帮扶任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区检察院对五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深挖案件线索。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配合协作,严密各项工作衔接,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严惩,全年办理涉恶案件2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人,追诉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5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60件78人,批准逮捕41件54人;受理公诉部门移送逮捕案件910人,决定逮捕89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66件231人,提起公诉147件186人,批捕准确率和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建立打击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与区监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建立与监察机关工作联系机制,主动配合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区检察院全年受理区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人,作出逮捕决定33人,提起公诉33人。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全年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924人,不予逮捕11人,不起诉11件14人,监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1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3人,追诉漏犯10人,追诉漏罪1起。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4件5人,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促进审判监督多元化。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备案审查149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沟通联系和配合协作,与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的规定》,推动民行检察诉讼监督工作实质化;积极开展市院部署的因容积率提高欠缴土地出让金专项监督工作和加强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件,民事提请抗诉案件1件,民事监督案件1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8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以监外执行监督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设立了承德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服刑罪犯参加选举的情况进行纠正,确保双滦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平稳、有序进行。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中办理的许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积极落实指定法援、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各项特殊检察制度,探索将量刑建议和法庭教育相结合的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10人,提起公诉49人,不起诉1人,抗诉13人,抗诉意见已被市院采纳,法律援助24人。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与区教育局共同开展法治副校长聘任活动,实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全覆盖。

四、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深入谋划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主动将公益诉讼纳入全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大格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区检察院制定《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街道(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和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公益诉讼在全区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一年来,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1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提高干警政治修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群众满意率。不断强化从严治检,抓班子、强素质、正风气,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迎“七一”检察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主业主责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积极为全院干警和基层联系单位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稿件被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采用,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网络培训课程,教育激励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签字背书、定期汇报、廉政约谈”等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区检察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考核。

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和执法规范学习考试,努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深化“对接高端,对位高层”发展理念,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方式,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全国先进检察院参观学习,观摩出庭公诉,参加市院组织的刑事司法中的若干理念问题讲座,有效提升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员额检察官人人讲一课”活动,由员额检察官为全院干警授课,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检察实务、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取得良好效果。针对各业务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公诉微课堂”“法律文书公开实训”等形式的检察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干警业务技能水平和规范化岗位操作能力明显提升。 

推进检务公开。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及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检察院调研座谈,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以“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运行为契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便捷地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一站”及时发布和回复信息,密切关注各类网络舆情,方便群众监督检察工作,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务公开工作,审议专项报告,对检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压实办案责任。全面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机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准确把握和规范配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五名入额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全年共办理案件100余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健全协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保证刑事诉讼活动优质高效,研究成果已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课题,获得批准。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整体工作呈现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全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查办扫黑除恶案件还需加大监督力度,深挖细查,持续推进;二是公益诉讼工作需要进一步结合双滦实际,围绕中心,贴近群众;三是检务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度和广度,公开性、透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和自查力度,全面规范实体和程序;五是服务全区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更加深入,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四区”发展思路,全面落实“五字方针”,突出抓好“六大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和检察队伍,为开创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双滦新局面,营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二、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主动将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出台规定,实化举措,改进办案方式,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使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企业提供深层法律服务,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深入开展侵犯企业权益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注重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为招商引资、企业培育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民生检务,以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为重点,服务脱贫攻坚,保障民生民利,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健全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消除隐患,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稳破坏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金融领域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犯罪,深化“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强力推进公益诉讼。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积极搭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平台,大力推进“统一线索管理、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办案模式”的捆绑办案工作法,切实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加大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力度,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与农牧林水、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会商,积极拓展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夯实基础,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五、深化各项检察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精度、增加监督深度、拓展监督广度。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对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立而不结、结案不诉、捕后不移的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实效。构建以抗诉为核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裁判公正性的监督,维护法院裁判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社区矫正、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的监督。

六、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机构改革和业务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积极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和办案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力量向司法办案一线汇集;突出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办案,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永葆忠诚品质。强化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育,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整体上层次、上水平。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规章禁令,完善规范管理机制,提升防腐拒变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检察队伍,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区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区委八届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双滦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双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①“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 

②公益诉讼:指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和诉讼程序性质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明确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③追捕:是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中是否存在漏捕的犯罪嫌疑人而实行审查的一项法律监督职能,也是侦查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

④追诉:是指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的其他犯罪事实,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

员额检察官: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按职能定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类别,其中检察官人数配比有一定的限额,一般占检察机关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9%。因此,改革后的检察官即称为员额检察官,并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⑥“三大诉讼法”:是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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