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日在承德市双滦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各项检察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和检察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依法监督民生案件,群众的公共安全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积极参与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黑涉恶等严重刑事犯罪,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人,提起公诉共160人,向市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11人,已判决92件157人,捕准确率和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坚持重大犯罪案件及时介入制度,形成提前介入与从严从快的有效衔接,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案件,特别是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做到提前介入侦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实现精准打击。全年对4起自侦案件、19件刑事案件实行了提前介入监督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二)深化民生检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民、环境资源、劳动权益保障等为重点,深入查办和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对98件涉及民生案件全部起诉,同时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从快起诉了刘某某个体经济组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充分体现了民生检务。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对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严格依法起诉,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案件,积极推行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结合等工作机制。全年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0人,不批捕1件1人,不起诉2件9人,对符合条件的1起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体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高检院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预防惩治两手抓,积极研究制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大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利用、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全年共立案7件13人,其中大案①、要案②6件11人,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3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渎职案件查办力度。深入开展查办征地拆迁、国企改制、“三农”建设、涉农补贴、资源保护、扶贫资金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办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行政执法等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案件,依法严肃查办司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了西地乡派出所原户籍民警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三)充分发挥预防职能,推进预防工作开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更新预防机制和举措,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多样化、预防职权系统化、预防行为规范化、预防形式信息化、预防格局社会化”的全方位预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预指委”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作用,依法履行预防职责,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组织各领域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19次,受教育人数达1700余人;开展预防咨询5次,参与工程招投标预防监督8项,进行行贿档案查询16次,发出《检察建议》9件,完成犯罪分析8件,收到了明显的预防效果。
(四)准确运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提高办案效率。在新的“两法”实施后,积极组织开展办案人员技能培训、同岗竞技和岗位练兵,以推进修改后的“两法”与办案实际的有机衔接,促进办案。在办理双塔山镇白庙子村张某某等5人贪污案件过程中,由于准确运用新法、迅速启动有针对性的初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收集并固定了与案件相关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案件从受理、初查至立案仅用了7天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强化检察执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不当、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公平正义。
(一)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加强侦查诉讼监督,严格执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审查与运用、案件质量分析、办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共不予逮捕8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应立不立案件4件,不应立而立案件1件,撤销案件2件9人,纠正违法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2件,公安机关均予采纳、纠正、回复。加强法院审判监督,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3件,其中2件作出改变,1件正在审理当中,全部公诉案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加强判决执行监督,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刑罚变更、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开展了保外就医人员专项检察,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问题。对辖区16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考察,考察中发现脱管、漏管6人,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排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1人,促进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规范化。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权威。
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确立民行监督目的的正确定位,注重社会效果和利益平衡,以有效的民行诉讼监督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司法环境。制定了《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实现了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规范管理,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和一体化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推进了民行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年监督民事行政案件7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
四、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依法保护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找准切入点和工作定位,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全力维护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一)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维护经济发展秩序。突出查办和预防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推动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做到主动介入、全程参与、积极协调、强化保障,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实“沟通、协调、督办”等督导措施,严格遵守“日进驻、周检查、月调度”做法,努力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包保任务。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推进了社区建设、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后进党支部整治等基层服务工作。年内共参加区委统一安排的拆迁等专项攻坚活动6次,出动警力人员280余人次,维护了全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
(二)加大涉企服务力度,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检企共建联系点、企业法律服务站和涉企巡回检察队,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7件21人,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在办理信访案件中,积极开展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等系列活动,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引导群众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推行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等制度,认真开展“三官两警一律师”进村居活动,把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组织法律宣传活动9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群众16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项,提供法律咨询70余条,初查信访案件8件,形成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按照涉检信访动态排查机制,对受理的96件信访案件全部给予了妥善处理。成功化解了多年缠访闹访疑难上访案件1件。
(四)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乡村建设。结合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各项帮扶工作, 选派17名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注册,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咨询活动17次,在社区建设、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服务基层建设和走基层送温暖等活动中,为社区、村委会及老党员、贫困户支持或捐助帮扶、救济款20余万元。为我院联系的化育沟村引进农业项目1个,投资66万元。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持续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创新培训机制,加强职业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立足“一院一策”③活动要求,树立“对接高端、对位高层”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干警综合能力和职业化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规范化。全年共派出34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建成了“检察图书阅览室”和“电子书屋”,推进了检察文化建设和职业化建设的发展。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荣誉感明显增强,各项业务工作明显进步。
(二)公正廉洁司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整治“四风”,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对易发、多发问题的执法岗位加强防范,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全院干部职工的纪律约束,切实改进检察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八个专项整治”,干警的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全年无违法违纪。
(三)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加强自身监督,推行“阳光检务”,做到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制定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执法办案规范》等7项整改和规范性制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④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扎实开展案件抽样评估检查,开展了检察官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预警促廉活动,筑牢了干警廉洁执法、公正执法的防火墙。制定并完善了《案管检察工作公开操作流程》,开辟了“案件流转公示系统”,建成了“检务公开信访接待大厅”和“案件管理检务接待大厅”,开通了“微博”、“微信”及检务公开网络系统,建立了重大案件公开网站和检察门户网站,对所有法律规定的非涉密检务内容、办案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检务自动查询系统、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投诉网络系统域名等形式,形成了多形式的网上网下公开平台,推进了司法公开进程。制定了检察“公开承诺”和服务群众的“五项便民措施”,制作并发放了“检务公开联系卡”,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百姓心声,解决群众诉求,同时,严格落实检察长信访接待日和“三长办案”工作机制,使检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固本强基,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办案质量、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等实际问题,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2014年投入资金170万元,对办公办案设备进行了补充和升级,提高了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了远程庭审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确保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远程监控,促进公诉水平的提升和审判行为的规范。始终坚持把“五好院”⑤建设作为促进文明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连续十五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得到了区委和上级院的肯定,但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群众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四是基础工作仍相对薄弱,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相对滞后,执法办案科技含量低,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在新常态下检察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的水平需不断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区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检务民生,严格履行各项检察监督职责,为推进双滦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中心不动摇,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整体工作中谋划和推进。严厉打击涉黑涉恐涉毒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阻工、敲诈勒索、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等领域的犯罪,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促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活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强化对高风险源、污染企业聚集区的监管,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营造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始终把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协调沟通,对不构成职务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纪检部门处理。坚持强化预防措施,完善预防对策,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体系,努力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和法制化。
(三)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毫不动摇地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牢牢把握深化司法改革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增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实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更好地保护群众合法利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权。
(四)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开透明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不断提高在开放透明条件下指控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执法司法不严、不公问题,提高检察司法公信度。
(五)强化涉农检察,加大对村级资源资产管理的监督。针对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协作,严厉查处村两委班子人员侵吞、侵占村级资源资产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工程项目招投标、征占地补偿、工程设备和材料购置等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涉及侵占、侵害村级资源资产的犯罪案件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从严治理“小官巨贪”的问题。
(六)提高“两个素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五个过硬”⑥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求,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班子正规化、队伍职业化、办案规范化建设,认真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检察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保证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干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注释:
①“大案”:是指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
②“要案”是指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③“一院一策”是指省检察院于2013年组织开展的队伍
专业化、职业化专项建设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制定本单位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方案,针对自身队伍建设的具体问题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明确实现各项任务目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严格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案多人少、检察官断档、专业人才短缺、提前离职离岗等影响队伍发展的主要问题。
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
责,就是终身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和对人民负责。要建立健全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错案倒查制度,确保错案发生以后,倒查程序立即启动,保障错案的责任人和错案发生的原因及时查明。建立错案问责制度。对错案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以及责任人的责任承担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估,为错案追究提供依据。
⑤五好检察院:是指高检院提出各级检察院都要争做“好
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的总要求。
⑥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
论述中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