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接水喝,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双滦区福溪帝苑小区居民王大妈在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前接水时感慨道。此前,该设备不仅未公示相关证照和水质检测报告,设备周边环境也脏乱差,饮水安全令人担忧。如今,设备上清晰地张贴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等,周边环境也整洁有序,这一转变得益于双滦区检察院开展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3月以来,双滦区检察院积极贯彻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部署,按照市检察院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工作安排,检察干警针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以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发现部分设备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设备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部分设备长期未进行水质检测,滤芯更换不及时,导致水质难以达标;还有部分设备的公示信息陈旧或缺失,居民无法了解饮用水的真实情况,严重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积极与双滦区卫健局进行磋商,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设备证照不全问题。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相关证照;针对水质检测和滤芯更换问题,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和滤芯更换,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现已完成水质检测2次,更换滤芯5个;针对公示信息问题,统一规范公示内容和方式,设立二维码,确保居民能够及时、准确了解饮用水相关信息。同时,双滦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意识。现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加强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下一步,双滦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行政履职”机制作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用法治力量拧紧饮用水“安全阀”,为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