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点是如何行稳致远的问题”,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认为,一方面,要抓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引导取证、自行补充侦查、提出量刑建议、诉讼监督等基础性也是主要的业务工作,确保刑事检察的“四梁八柱”立得住、立得稳。另一方面,要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
民事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提升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民事生效裁判案件依申请监督居多的特点,在办案中注重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措施增强司法亲历性,确保取得监督实效;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审慎行使主动监督权,切实解决审判违法行为监督与执行活动监督中存在的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不足等问题。
行政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认为,这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的发展方向。“行政检察要在近年取得开创性发展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始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有效监督与精准监督相结合,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新领域的探索和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和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表示:“我们将制定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明确高质效办案的可操作性标准,以‘精准性’和‘规范性’作为高质效的基本要求,以‘可诉性’作为促进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尺,引领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不精’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大起诉案件办案力度,积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