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强,男,45岁,中共党员,一级员额检察官,自1999年至今于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因办案业绩突出,2017年度被承德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5年至2019年,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干警”。2022年被双滦区委、区政府在干部考核中评为优秀,给予记嘉奖奖励。2023年被评为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2024年度被省检察院授予“燕赵山海 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三等功”。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该同志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无条件的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处事刚正不阿,他崇高的职业理想、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该同志长期以来勤恳工作,任劳任怨。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克服案件线索发现难、办案干扰阻力大,风险大等困难,注重多方位多角度看待问题,从点滴事例中发现案源,聚焦重点领域,努力办好案。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杨志强同志不惧个人安危,舍小家顾大家,主动提前结束春节休假,报名申请参加社区防疫排查防控工作。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巡察,历时三个月,对两家县级检察机关进行现场全面巡察,出色地完成了巡查任务,得到巡察组的充分肯定。杨志强同志工作24年来,无论是在哪个岗位,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他都能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政法系统优秀干警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