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静,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在公诉席上,胸怀正义,指控犯罪彰显法律权威;在办案中,充满热情,以案释法传递司法温度;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勤学苦练,体现担当作为。从检十一年,始终以踏实敬业的作风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曾荣获“全省未检业务能手”、“最美政法干警”“全市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多次入选省、市检察业务及理论研究人才库,参与撰写的多篇文章获得省级荣誉。
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从检以来,始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恪守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温度。她深知,办案就是办他人的人生,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2023年以来对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对王某某等20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一案重要证据的及时调取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所承办认罪认罚案件,无一上诉。
恪守信仰,奋力拼搏诉忠诚。在工作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各项检察举措。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开展经济犯罪“挂案”清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赵艳静同志始终坚守法律人的信仰,筑牢政治品格,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赤子之心,以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担当精神履职尽责,努力让平凡的事业呈现出亮眼悦人的光彩。